行政處罰告知文書送達公告
冠和木業(湛江)有限責任公司:
本局于2024年12月11日依法對你公司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告知,因直接送達和其他方式無法送達,依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八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本局決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達《行政處罰告知書》(遂市監執三罰告〔2024〕01號),內容是:1、罰款240120元;2、沒收違法所得104400元,罰沒款共344520元。同時責令你公司改正違法生產經營行為。
請你公司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內到本局領取《行政處罰告知書》(遂市監執三罰告〔2024〕01號),逾期不領取即視為送達。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第一項,以及《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聽證辦法》第五條的規定,你公司有權進行陳述、申辯,并可以要求聽證。自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未行使陳述、申辯權,未要求聽證的,視為放棄此權利。
附件:
聯系人:黃康文 聯系電話:0759-6542920
聯系地址:遂溪縣遂城鎮農林路66號
遂溪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