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遂溪縣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四十次會議。縣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代主任陳輝主持會議??h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陳林英等25名組成人員出席會議。

會議表決通過了有關人事任免事項:決定任命陳耀明為遂溪縣發展和改革局局長;任命王穎斌為遂溪縣人大常委會遂城街道工作委員會主任;免去謝躍祺的遂溪縣人大常委會遂城街道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接受謝躍祺辭去遂溪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遂溪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的請求;接受林行、莊寧、龐建華、林志平、吳華球、彭錦春、陳輝龍辭去遂溪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的請求;任命何蘭芳為遂溪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任命洪宇翔為遂溪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二庭副庭長;免去曹泉的遂溪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免去陸春遠的遂溪縣人民法院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庭長職務;免去蔡炳勝的遂溪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會議為新任命國家工作人員頒發任命證書,并舉行憲法宣誓儀式。
會議還審議通過了其他事項。
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候選人黃彥彤,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竇興偉,縣監察委、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縣委組織部、縣公安局、縣人社局等單位領導,縣人大常委會機關副科級以上干部列席會議。
作者:羅小芹
校核:羅小芹
責編:歐學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