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推動市場監管工作提質增效,2025年6月5日,遂溪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城月所(以下簡稱城月所)召開專題所務會,以中央八項規定為根本遵循,緊密結合《湛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湛江市市場監管系統深入推進服務型執法工作方案的通知》《遂溪縣開展規范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的工作任務分工方案》《縱深推進遂溪縣市場監管領域2025年突出專項整治項目和具體實事項目的工作方案》等文件,部署規范涉企執法、重點領域整治等工作,著力構建“嚴紀律、優服務、強監管”的工作模式。
一、以中央八項規定為引領,夯實服務型執法思想根基
會議首先學習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強調將“為民務實清廉”貫穿監管全過程,堅決杜絕“重處罰輕服務”的思維。對照規定中“改進工作作風”要求,將文件精神細化為涉企執法規范和群眾服務準則,確保全體執法人員深刻理解“監管為民”核心要義。會議明確,《湛江市市場監管系統深入推進服務型執法工作方案》是中央八項規定在基層的具體實踐,需以柔性執法、精準服務為抓手,實現監管力度與企業感受度的統一。
二、對標文件要求,精準部署涉企執法服務舉措
(一)規范執法行為,釋放企業發展活力
嚴格落實《遂溪縣開展規范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的工作任務分工方案》,推行“‘雙隨機、一公開’+信用監管”模式,整合多領域檢查任務,避免多頭執法、重復檢查,降低企業迎檢頻次。建立企業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機制,對守信企業減少檢查頻次,對重點企業實施精準監管。嚴格遵循過罰相當原則,落實“首違不罰”“輕微不罰”清單,對情節輕微、及時整改的違法違規行為,優先采用教育引導、行政指導等柔性方式,讓執法更有溫度。探索推進“無感監管”,通過網絡平臺采集數據,實現“線上巡查”,減少對合規企業的現場干擾,同時,開展“觸發式檢查”,僅對存在異常的企業啟動現場核查,避免“撒網式”執法,讓監管更具精準度。
(二)強化主動服務,助力企業合規發展
結合《湛江市市場監管系統深入推進服務型執法工作方案》,安排專業隊伍,主動走訪新設立企業、中小微企業,提供證照辦理、商標注冊、廣告合規等“一對一”指導,幫助企業提前規避法律風險。建立行政處罰“回訪制”,執法人員在處罰后主動上門,協助企業分析問題、完善制度,推動“事后處罰”向“事前預防+事后幫扶”轉變,助力企業合規經營。
三、聚焦民生關切,縱深推進專項整治工作
依據《縱深推進遂溪縣市場監管領域2025年突出專項整治項目和具體實事項目的工作方案》,城月所部署開展專項行動:
1、農村食品治理:針對農村小賣部、集市等場所,嚴查假冒偽劣、過期食品及“三無”產品,同步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提升農村群眾辨識能力;
2、生豬檢疫監管:重點核查銷售者是否完整記錄“兩證”情況,確保臺賬登記與“兩證”內容一致。針對“兩證”收取不全、臺賬與證件信息不符等問題開展專項清查,嚴打“無證流通”“病死豬非法銷售”等違法行為,從銷售端筑牢生豬產品質量安全防線;
3、肉制品質量監管:聚焦餐飲店、商超農貿市場等,加強對肉餡、香腸等加工制品的檢查,推動經營者落實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制度;
4、校園及周邊安全:開展專項檢查,排查“五毛食品”、不合格玩具,推動商戶合法合規經營,營造安全消費環境;
5、特種設備監管:建立“隱患發現—限期整改—復查閉環”管理機制,確保隱患早發現、早處置;
6、計量器具整治:對相關場所的水電表、電子秤開展全面檢定,嚴厲打擊計量作弊行為,維護公平交易秩序。
四、構建長效機制,確保工作落地見效
會議建立“責任分工、協同聯動、成效評估”三大機制:將重點任務分解為具體條目,明確責任人和時間節點,實行掛圖作戰;加強與鎮政府、公安、農業等部門協作,建立信息共享、聯合執法機制,形成監管合力;構建多維度成效評價體系,以動態化評估機制推動服務效能持續優化。
城月所負責人強調,城月所全體工作人員務必以中央八項規定為綱,把上級文件要求轉化為實際行動,在監管中體現服務,在服務中強化監管,以優良作風為企業松綁、為民生護航,全力營造穩定公平透明的營商環境,為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貢獻市監力量。
此次會議彰顯了城月市場監督管理所將作風建設與業務工作深度融合的決心,通過精簡執法流程、優化服務舉措、嚴守安全底線,逐步實現從“傳統監管”向“服務型執法”的轉型,讓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在基層市場監管領域落地生根。